立法探索
《廣州市河涌水系規劃》明確劃定了754.7平方公里的水系控制范圍,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管控,有效保護藍色調蓄空間。目前正在結合本輪國土空間“三區三線”的劃定,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編制,全市劃定105個一級排澇片區,劃分3003個規劃管控單元,復核蓄排能力,清算片區“水賬”,明確海綿城市建設控制性指標。廣州已構建完善的市、區兩級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為核心的海綿城市規劃體系,基本實現多維度、多層次、多專業的全方位融合銜接。
目前,國家、省在海綿城市建設方面尚未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我市已制定《廣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等制度文件16件,明確提出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到項目立項、土地出讓、“兩證一書”、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運行維護等建設項目管理過程。在市人大的指導下,“海綿立法”擬列為廣州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預備審議項目。項目已由市水務局委托技術支撐單位和立法團隊開展前期工作,會同市司法局開展市內相關行業、部門調研,前往青海西寧、甘肅天水、陜西西安、福建南平、江蘇宿遷、廣東深圳等開展海綿城市考察調研,并形成《廣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各部門、各區政府意見。
1月4日,16屆58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州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2022—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據介紹,目前,廣州市現有排水設施在應對50毫米/小時降雨時基本不會積水內澇;在50-75毫米/小時降雨時,局部區域出現內澇;在75毫米/小時以上降雨時,部分區域現有工程體系難以有效應對,需采取綜合應急避險措施應對。《規劃》提出,廣州城市內澇防治設計重現期按照不低于100年(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進行建設管控,即通過工程和管理等綜合措施,有效應對不低于100年一遇的暴雨。
具體而言,以全市9大流域105個排澇片區為單位,根據片區地形地貌及城市開發特征,“一片一策”因地制宜規劃排水防澇建設方案。其中,北部山林生態區地處山區,地形高差大,自排條件好。將重點挖掘上游水庫削峰潛力,加強片區內主干河道排澇能力。
中部都會區主要位于前航道以北,半山半城致使下游“因洪致澇”,城市開發密度高。重點采用綜合措施分區滯蓄澇水,優化、重構城市雨水行泄通道,透水人行道,透水車道排水引流。
南部濱海灣區各聯圍內水網密布,天然雨水調蓄能力強。堅持“蓄排平衡,以排為主”,在充分利用河網涌容及農田洼地滯蓄澇水的基礎上,新、擴建排澇泵站,強化調度能力,趁潮引排。
具體規劃思路方面,本次規劃采用“流域樹”的理念,即通過“綠”(樹葉—海綿)、“灰”(樹枝—管渠)、“藍”(樹干—河道)、“管”(園丁—管控)的“四位一體”多種綜合措施進行雨水徑流的科學管控,改變以往過度強調市政管渠排水的單一灰色模式,突出系統性、綜合性和前瞻性,實現城市排水安全。
《規劃》注重排水防澇硬件設施建設。根據規劃,廣州將在全面落實海綿城市理念的基礎上,在規劃期內新建雨水主干管3000千米以上,新/擴建行泄通道247條,按各雨水排水分區的實際需求配置相應的調蓄池及雨水泵站等排水防澇設施。
《規劃》同樣重視提高雨水綜合管控及應急水平。《規劃》科學確定主要河涌管控水位,為區域雨水順暢下泄創造條件;科學布置內澇應急基地,輻射周邊30分鐘車程范圍內的易澇風險區,規劃新建55處應急基地,不斷提升雨水系統應急管理水平。